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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高效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对接
时间:2023-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积极谋划快速推进,加强对不起诉案件刑行处罚衔接,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对接”,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一、建章立制,反向衔接办案规范化

裕华区院制定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工作流程、协作配合四个方面。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刑事检察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的分工,细化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反馈等办案流程,规范化办理反向衔接案件,有序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二、检察一体协作,加强内部配合

建立完善内部协作配合机制,一是突出内部协作,打破部门壁垒。综合考虑刑事案件基数大,不起诉案件数量多因素,裕华院第四检察部打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组的限制,成立行刑衔接专案组,由专人办理同类不起诉案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对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类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考虑到涉案人员多为外地的情况,专案组采取提前介入模式,通过“阅卷+询问刑事办案人”提前了解案情,针对具体案情细致研判,及时总结归类,细化制发检察意见的标准并统一实施,确保办案人及时作出准确、适当的决定,与刑事检察部门的不起诉决定书同时送达公安机关,便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三是疑难复杂案件,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共同研究讨论,一体履职。内部配合实现了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有序衔接,融合履职、协同发力。近日,裕华区院第二检察部和第四检察部共同对一起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嫌疑人是否需要行政处罚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三、完善外部衔接,形成共治合力

对外加强府院联动,走访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座谈,通报检察机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主要内容,与区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如何优质高效地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就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问题形成一致意见。与公安机关签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实施办法》,确保“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无缝衔接。

四、配合监督并重,提升办案质效

裕华区院在将案件移送行政机关前,主动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听取其意见。在案件移送行政机关之后,配合行政机关询问和查阅卷宗。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发出检察意见书后,继续加强后续追踪,积极跟进行政立案、处罚全过程,并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及时反馈,保证行政机关高效执法,减少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现象。裕华区院向石家庄市林业局移送的一起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反向衔接案件进行持续跟踪督促过程中。由于事先沟通充分,石家庄市林业局采纳了检察意见,日前,对该案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文书送达裕华区检察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也无异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裕华区院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思维,深度挖掘案件线索,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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