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聚焦VOCs污染防治?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在行动
时间:2023-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力推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向纵深开展,锚定工作目标,乘势而上,推动专项活动取得新突破,裕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企业数据监测造假、部分行业、企业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监管与治理等方面进行集中攻坚。

近期,裕华区院联合裕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涉VOCs污染排放的包装装潢、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企业进行了摸排调查,经查发现,上述大部分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和“活性炭吸附-移动再生工艺”处理技术,治理设施去除率、废气收集效率符合相关标准,但也存在在线监测机器显示时间与设施运行台账登记的运行时间不一致、危废间堆放其他杂物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裕华区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与相关行政单位沟通,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通过全面检查、监测,督促涉VOCs污染排放相关企业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严禁弄虚作假,依法惩治违法违规企业,促使企业达标排放。同时组织企业开展行业培训,积极宣传引导,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裕华区院将继续坚持绿色发展之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履职尽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让辖区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提示: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具有光化学活性、有毒性、刺激性,长期在VOCs浓度过高地方居住,可引起慢性中毒,更甚者引发白血病等疾病,监管不力易造成区域性大气臭氧等温室气体污染,严重影响气候环境。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专题二
检察长信箱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平台
新浪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举报宣传片
举报宣传片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