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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野生兰花法不容,公益诉讼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时间:2023-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20日,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会同石家庄市林业局工作人员、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干警向商户宣传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商户表示一定依法经营,严格杜绝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这是裕华区院携手市林业局、裕华分局开展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暨关于2023年在全市花卉市场进行野生植物保护专项互查活动现场的一个场景。

这项活动源于裕华区院2023年办理的刘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2021年12月以来,石家庄某花卉店老板刘某某在裕华区某花卉批发市场多次非法从湖北“某某花卉”店购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春兰并销售,共计5200苗,获利3000元。裕华区院一体履职,第四检察部在刑事案件结案后立即进行反向衔接,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建议相关行政单位对刘某某行政处罚。鉴于刘某某非法销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对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造成了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同步进行,针对该系列案件暴露出野生植物保护方面相关行政机关宣传力度不大、群众知晓度不高的问题,裕华区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宣传,普及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法规知识,确保宣传到户、落实到人,提高花卉市场经营主体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意识;进行溯源治理,加强监督管理,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市区大中型花卉市场开展专项活动,铲除非法经营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土壤。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目前,已印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单及常见野生动植物保护海报,下一步将下发至石家庄市辖区花卉市场的商户及相关场所,全面不留死角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教育,加大对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宣传力度,提升公众保护珍稀野生植物意识;相关行政机关表示将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珍稀野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还珍稀野生植物健康良好的生长环境。

2021年9月,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向社会公布,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除兔耳兰以外的所有野生兰属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非法采挖、销售、收购野生兰草等行为,涉嫌犯罪。近年来,野生兰草价格不断走高,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目标”,野生兰草物种生存状况不断恶化。野生植物对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具有重要作用,乱采滥挖野生兰草,造成植物资源日益减少,破坏生态平衡。

裕华区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起草完成《检察机关野生植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加大了对野生植物的保护力度,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河北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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