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百日攻坚”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的案源渠道,净化我区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5月2日,我院民行科、公诉科干警与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部分学校附近的小卖店、小超市等进行了联合排查,重点清查是否存在食品安全等涉及公益诉讼方面的问题。
我院干警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石家庄市第八中学、东苑小学等学校附近,仔细查看了小超市售卖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厂家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所售卖的食品中是否含有国家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学校附近一家快餐店,查看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和进货单。对此次联合排查行动中发现的一起食品操作不规范行为,要求工作人员对食品生产场所和储存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执行,当场进行了整改落实。下一步,我院民行科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加强与辖区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拓展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源渠道,推进我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