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上午,裕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依法对刘某涉嫌盗窃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郝增录检察长主持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受邀参加。
听证会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证据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与会人员针对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否正确进行评议并形成了一致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无前科劣迹且自愿认罪认罚,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郝增录检察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训诫,并要求其在接下来的一年内按季度向承办检察官上交思想汇报。
开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力措施,是进一步增强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途径。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被不起诉人继续关注、监督,是裕华区院积极探索的新尝试,我们将继续拓宽公开听证参与人员及案件范围,灵活运用多种形式不断探索公开听证的新模式。